蕪湖“劉開渠”雕塑展自2010年開始籌劃,2011年正式啟動,至2022年已經走過12載風雨,持續為蕪湖雕塑公園注入鮮活的藝術能量。 湖北鑫鼎峰雕塑工程有限公司為藝術界持續報道。
12年來,我們共舉辦了八屆展覽,雕塑公園作品數量已達316件,每年吸引超百萬的參觀者及考察團隊。園內來自國內外藝術家的優秀雕塑作品見證了蕪湖雕塑公園跨越時空、超越國界的藝術魅力,同各國人民創造的多彩文化一道,彰顯著當代價值與文化精神。
首屆和第二屆展覽主題為研究雕塑本體語言的“創新?超越”;屆和第四屆展覽主題為研究雕塑與環境關系的“人文?生態”,第五屆展覽主題為傳承地域文脈的“蕪湖故事”,第六屆展覽主題為古今中外藝術交流與碰撞的“匯聚?融合”,第七屆和第八屆展覽主題為對中國雕塑發展新思考的“轉化?創造”。八屆展覽從不同方面印證了雕塑藝術的社會公共價值,蕪湖雕塑公園在陽光雨露中勃發生長,雕塑與自然互相磨合,融為一體。芳草萋萋、綠樹成蔭的雕塑公園成為市民休閑、安適的場所,以包容開放的姿態滋養市民文化。
蕪湖雕塑公園的建設,依循了當今國際雕塑發展的大趨勢,被業界贊為“蕪湖模式”,是雕塑發展趨勢和中國國情相結合的一種嘗試。它把政府的大力支持、專家的作用、尊重藝術的規律、尊重地域特色、尊重老百姓的參與等因素結合在一起,也正是因為有了多方的共同努力,才有了蕪湖的成功,有了中國雕塑公園建設典型的“蕪湖模式”。蕪湖的雕塑以當代文化融入城市,使蕪湖當之無愧贏得了“雕塑之城”的美譽。
蕪湖第九屆“劉開渠”雕塑展將從蕪湖雕塑公園走入更廣闊的城市公共空間,深耕細化“蕪湖模式”,進一步釋放園區服務功能;通過走進城市,讓藝術在公共空間激活出更飽滿的公眾參與度,用藝術能量與豐富多變的藝術維度向城市生活空間輸出正能量文化。
(三)主要活動
一、展覽概要
展覽名稱:“守正創新”——蕪湖第九屆“劉開渠”雕塑展
展覽開幕: 2024年9月或10月(具體時間待定)
展覽地點:蕪湖鄰里中心、口袋公園、科創園等城市公共空間
展覽期限:參展作品在蕪湖永久陳列
所有最終參展作品的小稿和落地作品將由主辦方永久收藏。
二、征稿
1.征稿范圍
凡認同本次展覽主題和宗旨,具有雕塑創作能力的國內外藝術家均可報名參加,不限國別、民族、年齡、性別。
2.征集形式
采用廣泛征集與特別邀請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全球,公開征集34件戶外雕塑作品方案(包含4件特別邀請作品以及10件定向邀請作品)。
3.參展作品形式
參展作品形式須為戶外公共雕塑,結合蕪湖的鄰里中心、口袋公園、科創園等城市公共空間進行創作,設計尺寸為4米左右。
4.創作要求
參展作品要求是在公共環境中首次建立的原創作品;作者擁有作品全部的知識產權;創作理念創新、獨特;同時還須形式美觀,藝術性強,能融入戶外環境;具有可實施性、安全性和永久性。
如因著作權等問題發生糾紛均由應征作品作者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收藏作品發生上述糾紛則藝術家應退還收藏費用及參展證書;并向主辦方賠償為此作品收藏過程中產生的加工、安裝等所有相關費用。
5.征集細則
(1)展覽征稿一律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如有網絡困難的作者,請主動與藝委會辦公室聯系),每位作者提交1-3件作品的圖片資料供藝委會評選,并須填寫組委會統一制定的參展作者登記表以及提供相應附帶資料,相關表格和說明可以從中國雕塑學會網站(中文版:www.csin.org.cn;英文版:http://www.csin.org.cn/english/index.asp)下載或到展覽藝委會辦公室免費進行報名手續辦理。
作者須于2023年9月25日之前將填好的電子版登記表與參展作品方案圖片、個人照片、身份證(正背面)掃描件發至組委會指定電子郵件wuhudiaosudasai@csin.org.cn。
發送多件作品的作品圖片要與作品說明對應明確、清晰;組裝作品要有清楚明了的安裝圖(發送郵箱的所有電子版相關圖片解析度應在300DPI以上)。作品圖片為JPG格式,不應標注任何文字信息,圖片電子文件應按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命名(例如:米隆《擲鐵餅者》.JPG)。登記表格填寫務必清楚,不漏項,國外參展作者(華裔除外)原則上用英語填寫。報送材料逾期將不被受理。
(2)藝委會依據報名參選資料對所有報送作品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將在中國雕塑學會網站以及中國雕塑學會微信公眾平臺公布。入選作者應將雕塑作品小稿(50公分左右)在藝委會指定日期(由通知確定)寄至藝委會,參加優秀作品方案展。優秀作品方案展具體舉辦時間以通知為準。
(3)投稿作品平面圖稿的設計制作費用、入選作品立體小稿制作費用和運輸費用等一律由投稿人或參展人自行承擔。
6.知識產權保護
(1)參展作者申報的項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名譽權或其他任何合法權益。
(2)參展作者申報的項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圖片、圖形、音頻或視頻資料,均受版權、商標權和其它所有權的法律保護,未經參展作者同意,上述資料不得公開發布、播放。
(3)展覽主辦單位有權對展覽項目進行作品匯編的出版、發行以及授權蕪湖市人民政府、中國雕塑學會進行公益使用等。
7.出版
畫冊:所有最終入選作品及部分優秀作品均編入此次活動畫冊。內容有展覽介紹、學術文章、展覽花絮、參展作品、作者簡介以及作品說明等文字內容。
三、收藏費設置
展覽共征集約54件優秀方案:其中評選落地作品34件(含定向邀請作品10件,特別邀請落地作品4件)。
榮譽收藏作品 1件 收藏費:25萬元/件;
永久收藏作品 2件 收藏費:18萬元/件;
永久陳列作品 3件 收藏費:12萬元/件;
定向收藏作品 2件 收藏費:10萬元/件;
入園作品 22件 收藏費:8萬元/件;
特別榮譽收藏作品 4件 收藏費:30萬/件
優秀方案入圍約20件 (非落地作品,無收藏費)
中國藝術家作品收藏費以人民幣形式發放,外國藝術家作品收藏費以外匯銀行轉賬形式發放。以上作品收藏費為稅后金額,由蕪湖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門直接支付。
四、作品放大制作
最終入選制作放大的34件雕塑作品,原則上全部由蕪湖市人民政府招標中標的企業進行加工制作,加工尺寸及材質由監制組監制會議決定。具象寫實雕塑作者須親自放稿。成品制作加工期間所有放大制作作品的作者必須到指定加工廠或制作現場進行至少一次的作品監制工作,差旅食宿由藝委會負責,未到工廠進行監制的作者將被視做主動放棄作品收藏的資格。同時展覽藝委會將組織展覽監理部,對作品的制作以及監制工作進行整體的協調和監督。
(四)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
中國雕塑學會
上海美術學院
蕪湖市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
中國雕塑學會展覽部
“劉開渠”雕塑展組委會辦公室
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學術支持單位
中央美術學院雕塑系 | 中國美術學院雕塑系 |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雕塑系 | 上海美術學院雕塑系 |
廣州美術學院雕塑系 | 四川美術學院雕塑系 |
魯迅美術學院雕塑系 | 天津美術學院雕塑系 |
西安美術學院雕塑系 | 湖北美術學院雕塑系 |
四、展覽組織委員會
組委會主任:
曾成鋼 中國美術家協會副主席、中國雕塑學會會長、上海美術學院院長
寧 波 蕪湖市人民政府市長
組委會副主任:
韋秀芳 蕪湖市委宣傳部部長
向繼輝 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秘書長:
孫振華 中國雕塑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朱發沐 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成 員:
于小平 中國美術學院教授
邢 暉 蕪湖市財政局局長
王玉娟 蕪湖市文旅局局長
后 力 蕪湖市外僑辦主任
金玉峰 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童宗新 蕪湖市審計局局長
楊紹華 蕪湖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胡建平 蕪湖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丁敏生 蕪湖市住建局副局長
花春江 中國雕塑學會辦公室主任
劉梅霞 中國雕塑學會辦公室副主任
組委會辦公室
顧 問:后其榮
主 任:朱發沐(兼)
副主任:于小平、花春江、丁敏生、劉梅霞
五、展覽藝術委員會
藝委會主任:
曾成鋼 中國美術家協會副主席、中國雕塑學會會長、上海美術學院院長
藝委會副主任:
黎 明 中國雕塑學會副會長、中國美術家協會雕塑藝委會主任
楊劍平 中國雕塑學會副會長、上海美術學院教授
孫振華 中國雕塑學會副會長、《中國雕塑》主編
陳云崗 中國雕塑學會副會長、西安美術學院教授
殷雙喜 中國雕塑學會副會長、中央美術學院教授
傅中望 中國雕塑學會副會長、湖北美術館藝術總監
霍波洋 中國雕塑學會副會長、魯迅美術學院教授
龍 翔 中國雕塑學會副會長、中國美術學院教授
呂品昌 中國雕塑學會副會長、景德鎮陶瓷大學副校長
焦興濤 中國雕塑學會副會長、四川美術學院副院長
殷曉峰 中國雕塑學會副會長、東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教授
藝委會委員(按姓氏筆畫排列):
馬天羽 北京服裝學院美術學院副院長
王 林 四川美術學院教授、著名美術批評家、策展人
孫 偉 中國工藝美術學會雕塑專業藝委會主任、中央美院雕塑研究所所長
余晨星 中國美術學院雕塑與公共藝術學院副院長
張 偉 中央美術學院雕塑系主任
張松濤 湖北美術學院雕塑系主任
陳 克 廣州美術學院雕塑與公共藝術學院院長
陳曉春 西安美術學院雕塑系主任
陳 輝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雕塑系副主
拉爾方索 國際動態藝術組織(KAO)主席
林 崗 杭州市雕塑院院長
董書兵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副院長、雕塑系主任
蔣鐵驪 上海美術學院教授
鮑海寧 魯迅美術學院雕塑藝術學院院長
譚 勛 天津美術學院雕塑系主任
翟慶喜 上海美術學院副院長、雕塑系主任
魏小明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教授、北京市美協副主席
策展人:
曾成鋼 中國美術家協會副主席、中國雕塑學會會長、上海美術學院院長、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教授